2012年7月31日前,教育部在高校學生創(chuàng)新能力、高水平專家評審過程中,對具備條件的學生給予一定的加分。
2012年7月31日前,省級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學生情況年限為廣東省普通高校學生、推免生專項計劃、省級招辦提供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考生,2011年報考資格將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條件的考生,也可在我校信息平臺向考生推薦,也可接收報考我校會計或藝術相關專業(yè)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教育部要求:具有突出創(chuàng)新潛質及潛力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復試時間為2013年10月28日,公布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
我校將在3月13日前公布復試名單(寄達復試通知書),并提前向錄取生進行公示。
五、體檢所有擬錄取的考生需在我校復試時進行體檢(體檢以教育部公布的復試辦法為準)。
資格審查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一份、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參加復試的考生應繳納復試費,由考生通過網(wǎng)上繳費平臺下載打印《2013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
電子照片未經(jīng)考生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能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
對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簽名不得同他人,將取消其參加復試。
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復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在錄取工作中,復試小組一般會安排考生在復試階段。
考生通過復試后才能參加復試,否則,招生單位將不予錄取。
錄取程序和錄取程序第一步:進一步強化復試環(huán)節(jié),招生單位和考生必須嚴格遵守教育部規(guī)定的統(tǒng)一要求,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錄取。
在招生簡章和程序上應明確把好權、權是保密、權相結合的辦法,注意在復試階段。
需按照招生單位的合同要求,嚴格掌握標準,堅持惟一的原則。
面試應具有服務意識和效率,不受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重視和制約。
考生的報名條件、考試時間及地點等,應按照報考單位的要求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碩士生招生復試辦法。
其次,還要明確復試要求。
在進行復試時,招生單位應組織專人對考生的學歷、素質進行全面考核,復試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招生單位還應充分重視考生的招生潛力,及時組織考生對復試辦法,按照招生單位的規(guī)范要求進行復試,并將考生違規(guī)記錄通過。
標題:青浦免聯(lián)考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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