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季思佳通訊員張曉王世杰
一對有三個孩子的夫妻,方和李,假裝是兄弟姐妹,以結(jié)婚為由,騙取了夏兄弟7萬元的彩禮。洛陽市汝陽區(qū)法院于今年10月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方、李有期徒刑。方、李不服上訴。
據(jù)了解,39歲的方和44歲的李在1997年相遇并決定相愛。由于方?jīng)]有戶口,沒有結(jié)婚證,他們以夫妻的名義住在汝陽縣,先后有三個孩子。
2012年,方夫婦來到上海工作。方通過qq聊天認識了(化名),同年秋天在汝陽縣相識。方告訴,她26歲,叫,比小一歲,并隱瞞了她的情況。夏雯對“李放”非常滿意,他們也與他們的男女朋友相稱。與此同時,李遇到了,稱他為方建平的哥哥,并出示了一張假身份證名叫方建平。當夏雯向“李放”求婚時,“李放”要求他給她“哥哥”25000元作為多年的撫養(yǎng)費。
此時,“李放”也住在夏雯的家里。與此同時,她經(jīng)常和夏雯的哥哥夏浩(化名)在手機上聊天,他們漸漸有了感情。最后,“李放”與夏雯分手,并決定嫁給夏昊。
夏浩回憶說,李是在2013年3月找到他的,他說如果他想和交往,就必須拿3萬元。夏浩把錢放在卡上,遞給了李放。兩人計劃在2014年第一個月的29日舉行婚禮。結(jié)婚的第一天,李來到夏浩家,要了兩萬元的聘禮。夏昊帶著1.5萬元去了李放。
婚禮當天,李來到夏浩的家,繼續(xù)討要彩禮。夏一家對此表示懷疑并報案。經(jīng)過公安機關(guān)的調(diào)查,夏一家才知道和李是夫妻。
在庭審現(xiàn)場,方舟子辯稱,她和李在2010年達成了解除夫妻關(guān)系的口頭協(xié)議?!白尷蠲俺湮腋绺纾驗榧依飵缀鯖]有人?!睂Υ耍钫f,因為方比他小,以前他們住在一起時,方稱李為"哥哥"。
經(jīng)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方、李詐騙他人財物7萬元,構(gòu)成詐騙罪,是共同犯罪。他被判處4年監(jiān)禁,罰款5000元;李被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000元。方、李不服上訴,本案二審仍在進行中。
標題:洛陽夫妻冒充兄妹上演“嫁妹妹”騙7萬元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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