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培通訊員賈海東
12月24日晚,洛陽交警部門對酒后駕駛進行了嚴格調(diào)查。在檢查期間,酒后駕車的司機焦某在被警察攔截后拒絕吹響酒精測試儀,并在警察不注意時逃跑。警察追了1公里后,控制了它。
當天晚上,洛陽市交警支隊在全市范圍內(nèi)開展了集中整治酒后駕駛的統(tǒng)一行動。20點左右,天津市道路交通警察大隊民警冉等人發(fā)現(xiàn)一輛車牌號為c9n667的黑色起亞轎車自動向西行駛,行動可疑,于是示意司機停車檢查。
在檢查過程中,警察發(fā)現(xiàn)汽車有酒精的味道,要求司機停下來,關掉引擎,進行酒精測試。然而,司機焦說,他沒有喝醉,并拒絕交出車鑰匙。為了不影響交通,警察不得不把車拖離現(xiàn)場。警察立即要求司機焦某當場接受檢查,但焦某趁警察不備,迅速轉身,棄車沿華山路向南逃。追了1多公里后,警方在中州西路洛陽賓館附近將其控制。
為了不影響檢測結果,警方向上級請示后,將焦帶到鶴科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進行血液檢測。然而,在抽血的過程中,司機焦某以上廁所為借口逃跑了。直到20點45分,兩名警察用力按住焦的手臂,縫了幾針后,成功地抽血。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報告顯示,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9.1毫克/100毫升。
“雖然血液酒精含量沒有達到20毫克/100毫升,但他否認和阻撓執(zhí)法的性質(zhì)是很不好的。”警方告訴記者,根據(jù)“違反交通警察條例”的條款,他們被罰款200元。
警方再次提醒:“酒后駕車不僅違法,而且對自己不負責任。我希望市民不要酒后駕駛,對自己和社會負責。”
標題:洛陽一司機為躲酒精測試棄車逃跑1公里后被制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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