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在樓下玩,但他的臉被樓上突然扔出的玻璃劃傷了。因為我不知道玻璃是從哪棟房子扔出去的,我父親憤怒地起訴了一樓的所有10個鄰居。然而,由于未能及時報警以確定證據(jù),并考慮到鄰居的友誼,父親最終撤回了訴訟。元旦前一天,受理此案的洛陽市西工區(qū)人民法院考慮到孩子的家庭困難,特意向其捐贈了1000元。
當高樓扔出玻璃時,這個6歲孩子的臉被抓傷了
2014年8月14日,住在西工區(qū)一戶人家的6歲男孩郝浩(化名)一大早就出門到樓下自己家門前玩耍。突然,隨著“哇”的一聲尖叫,當人們沖到郝好身邊時,他們看到郝好痛苦地捂著臉,還有許多玻璃鎮(zhèn)流器散落在他周圍。郝爺爺聽到這個消息后,發(fā)現(xiàn)他的孫子被扔在樓上的玻璃劃傷了,于是抱著孫子趕到醫(yī)院。
在醫(yī)院里,郝浩臉上縫了20多針,醫(yī)療費超過3500元。郝好的父母和祖父非常難過,但他們不知道玻璃是從哪個窗戶扔出去的,最后大樓一樓以上的10戶人家都被告上了法庭。
因此,沒有現(xiàn)場證據(jù),原告最后別無選擇,只能撤回訴訟
2014年10月9日,該案在西工法院立案。由于本案被告人數(shù)眾多,每次法官向被告送達傳票時,都被對方拒絕?!拔覟槭裁匆f是我的家人扔的杯子?當時我不在家,也不會出庭?!?/p>
據(jù)該案主審法官稱,被告拒絕接受傳票,法院可以通過在報紙上發(fā)布公告來送達傳票。然而,這起案件的另一個難點是,郝浩的家人直到事件發(fā)生后五天才報警,警方無法確定現(xiàn)場證據(jù)?!叭绻旒皶r趕到現(xiàn)場,他們可以挨家挨戶走訪一樓以上的住戶,看看誰在家,有沒有可能扔玻璃。但是現(xiàn)在沒有警察來訪的證據(jù),10個家庭中的許多人都在租房子。當時,無法證明房東或房客是否在房間里,這增加了本案中可能的侵權人的不確定性。”。
得知這一情況后,郝好的家人覺得他們不太可能打贏這場官司,他們不想對鄰居過于嚴厲,所以他們最終決定在2014年12月11日撤回訴訟。西工院第二人民法院的所有警察都知道郝好一家的經(jīng)濟狀況不好,都給他們的孩子捐了1000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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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本案主審法官告訴記者,盡管郝好一家最終因各種原因撤回了訴訟。然而,高空拋物線物體會傷害人。如果有相應的證據(jù)支持,則不能認定具體的侵權人,但侵權人可以賠償受害人。
“根據(jù)中國的《侵權責任法》,如果從建筑物上扔下的物體或從建筑物上落下的物體對他人造成損害,并且很難確定具體的侵權人,則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物的使用者將得到賠償,但能夠證明他們不是侵權人的人除外。侵權人可以賠償后,如果事后確定具體的侵權人,可以向其追償。”主審法官告訴記者,這項規(guī)定是基于民法的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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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拋物線形殘疾124家企業(yè)共同賠償
2011年8月,陳濤,一個27歲的南充男孩,在成都的一棟商業(yè)大樓里下樓時,被一個高高的空茶杯砸中頭部。由于商業(yè)建筑位于繁華街區(qū),人員流動性大。不可能確定投擲茶杯的具體地點和侵犯者。陳濤向法院起訴該商住樓125戶居民企業(yè),法院陸續(xù)增加部分企業(yè)和取消企業(yè)。2014年6月18日,成都市晉江區(qū)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判決,責令124戶企業(yè)分擔原告陳濤的損失,并分別賠償其1230元,共計152520元。
標題:洛陽西工區(qū)一高樓突拋玻璃 6歲幼童臉被劃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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